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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 fucking professional.
一个非常令人不安的事实是,对于品牌或做品牌的认知,一百多年来几乎没什么进步,很多几十年前的品牌理论,至今依然在用,如公司初创时做LOGO或VI(视觉识别系统),如产品进入市场要提炼USP(独特的销售主张),如定位今天依然是中国最主流的营销理论,如广告公司言必称IMC(整合营销传播),如顾客体验至上,如品牌社群等等。不仅如此,更令人喷饭的是,怎么做品牌各有看法倒也罢了,对于「什么是品牌」这一根本性的问题,一百多年来也没一个确切的答案。
每个做品牌或营销的人,都在试图给出一个品牌的终极定义。史上那么多品牌大师,无一人给出令人信服的结论,有的甚至观点打架。
欧洲品牌学派主张品牌是「产品+产品之外的附加值」,
而美国品牌学派则认为「品牌就是产品之外的附加值」。
这有点像哲学。哲学不是科学,两千多年来出了很多大哲学家,但一直没搞懂哲学到底是什么。数学家、物理学家从来不会在「啥是数学」、「啥是物理学」这种问题上纠缠不清。哲学一直没有一个准确定义,有多少哲学家就有多少种关于哲学的定义,而且相互之间从来没有达成过起码的共识。
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说,哲学就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。荒唐的是,这可能是最接近哲学本质的定义了。
发现了吗,品牌也一样。有多少个品牌大师、营销大师就有多少种关于品牌的定义,就有多少种关于如何做品牌的观点,而且喜欢说对方是错的。
2015年,94岁的著名营销学者列维在美国西北大学演讲,说到他相信「品牌化是营销的中心概念」,这时他的好朋友、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站起来反驳说,他不同意,他相信营销本身是中心概念,品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。
广告大师霍普金斯写了一本书叫《科学的广告》。另一个广告大师伯恩巴克说,决不要相信广告是科学。
这也算是品牌史上的名场面了。
据《美国商业周刊》统计,全球百强品牌榜中,有30%的品牌创立于1900年以前,那时没有任何品牌理论,全凭老板们自己乱打一气,摸着石头过河。但居然也成了。今天很多品牌初创时也是一顿王八拳打死老师傅,所以别迷信啥品牌理论,把生意逻辑捋顺比啥品牌理论都强。
一、品牌识别时代(19世纪中后期)
「我们不一样」
英语品牌一词(brand)源于古斯堪的纳维亚语「brandr」,就是火烧的烙印的意思,为了识别自家养的羊,就在羊身上打个烙印。这就是品牌的原始动机,在市场上把自己和别家的产品区别开来。品牌进入商业应用,也是从识别开始。西方一般认为始于19世纪,如宝洁开始在产品纸箱上做简单的标识。
但如考虑中国老字号,就更久远了。宋代「济南刘家功夫针」印刷广告铜版,是现存世界上最早的广告实物。至今八九百年了。有品牌名字「济南刘家功夫针」,有品牌LOGO「白兔捣药」,有核心卖点「收买上等钢条,造功夫细针,不误宅院使用」,有促销文案「转卖兴贩,别有加饶」。
济南刘家功夫针广告,图源网络
1851年,宝洁在辛辛那提生产蜡烛,在运送给密西西比河沿岸城市的销售商之时,码头工人会随手在产品纸箱上标一个星形,销售商居然把这看成质量的象征,一旦没有星形,咱就不买。于是宝洁只好在所有蜡烛产品包装上都标一个正式的星形标签。这个标签让宝洁拥有了早期的死忠粉。19世纪70年代末,桂格燕麦片推出了「桂格人」(the Quaker man)的形象,在包装、广告、品牌中广泛使用。这是首次品牌拟人化创新。
桂格人形象,图源网络
1882年,又是宝洁,推出了象牙(lvory)肥皂,是最早投放全国性广告的品牌。这种以品牌广告开启全国市场的模式,引得一众品牌纷纷效仿。
象牙肥皂早期广告,图源网络
1898年,美国Uneeda饼干总裁为品牌创造了一个淘气男孩的符号,这是第一个以品牌标识在全国推出的品牌。
品牌是非常脆弱的,标识太容易被模仿了,为了保护品牌于是又兴起了注册商标。1876年英国贝司酿酒厂申请的红色三角形标志,是英国政府批准的第一个注册商标。
一旦品牌有了影响力,有利可图,就难免有仿冒者,甚至进入21世纪后,中国依然有康帅傅、周住牌等山寨品牌横行。
把品牌识别做到极致的是可口可乐,在1915年,可口可乐采用女性身体比例和曲线设计的「一步裙瓶」,达到了「引起女人们嫉妒」的完美,人们仅凭瓶子的碎片就能识别这是可口可乐。品牌为瓶形申请了专利。
可口可乐瓶形设计,图源网络
直到1958年,美国人戈登·利平科特才提出术语「公司识别」(Corporate Identity)。随后在日本和中国台湾掀起了做公司识别系统(CIS)的高潮,又包括BI(行为识别)、MI(理念识别)、VI(视觉识别),其中VI直到如今依然是很多咨询公司、广告公司的业务法宝。
二、品牌形象时代(20世纪50年代)
「做品牌就是打广告」
20世纪出了很多品牌实战大师,先后表达了对品牌的不同看法。
广告教父奥格威说,品牌是产品各种属性的无形之和,包括其名称、包装、价格、历史、声誉,以及它的广告表现。
李奥贝纳说,品牌符号即品牌身份所产生的某种心理图像。
定位论创立者之一里斯说,品牌是植入在潜在顾客头脑中的一个独特的想法或概念。
奥格威又说,做广告是为了销售产品,否则就不做广告。奥格威还说,每一次广告都是对品牌个性的长期投资。
霍普金斯说,广告的唯一目的就是销售产品。
罗瑟·雷斯提出USP理论,要求给消费者一个「独特的销售主张」( Unique Selling Proposition )。
这一时期,营销就是推销,做品牌就是为了促销,做品牌就是打广告。
1864年创立的智威汤逊是第一家全球广告公司,它擅长写广告语,曾为联合利华服务超过100年。最早的「美丽明星使用的香皂」就是它为联合利华的力士香皂写的。后来玩具反斗城的「我不想长大」(I don’t wanna grow up),戴比尔斯「钻石恒久远,一颗永流传」(A diamond is forever),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广告语。
那是一个广告狂人辈出的时代。
英国和美国是广告意识觉醒最早的国家,这跟其发达的市场经济有关。广告是抢占市场的有力武器。所以两个国家各有一个「现代广告之父」。在英国是ba雷特,而在美国的拉斯克名气更大。
拉斯克从文案做起,他领导的罗德广告是当时世界最大的广告公司。他从小喜欢新闻,认为广告即新闻。后来他顿悟了,认为「广告是纸上推销员」。他首创了对文案人员的专业训练,强调推销是每一个文案的准则。
拉斯克还首创在电视连续剧里插播广告,早期很多投广告的是肥皂品牌,这也是「肥皂剧」的由来。时至今日,广告公司的主力业务依然是拍TVC,只不过投放渠道变成了电梯或视频平台。所以广告人的生命是一块肥皂给的。
另一个大名鼎鼎的文案霍普金斯曾在拉斯克手下打工,他写出了《科学的广告》,实现广告从盲目的经验向科学迈进。不过广告是科学还是艺术争了几十年也没定论。
霍普金斯认为自己保守而谨小慎微,广告要建立在固定的准则上并且按照基本原则去做。
另一帮广告狂人不这么看,他们认为广告的中心是创意,是创作异想天开的广告。
50年代,有一个广告天才发明了将文案与美术合一的团队,这打破了霍普金斯等人确立的以文案挂帅的传统,他的广告公司成为全球广告创意的老大。1959年,他为甲壳虫创作的系列广告「想想还是小的好」(Think small),成为一个时代的经典。
他就是伯恩巴克。
创意革命三大旗手:伯恩巴克、李奥贝纳、奥格威(从左至右),图源网络
直到今天,不管是传统4A,还是创意热店,或者新锐的专注某一平台做传播的公司,不管宣称自己的模式有多超前有多先进,一看人员构架,都是用的上世纪50年代伯恩巴克「文案+美术」的模式,可能还有一个阿康。
这一时期,伯恩巴克、奥格威、李奥贝纳推动了浩浩荡荡、影响深远的广告创意革命,引发了无数广告人对创意的狂热追求。在房价已经翻了十倍的一线城市,广告人的薪资跟20年前没什么区别,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也就只有创意了。
创意革命提出「Big idea」的概念,到今天依然被广告人经常挂在嘴边。
奥格威说,广告是为建立品牌的长斯投资。注意,奥格威进步了,他早期说广告是为了销售。奥格威在谈到「为什么广告是必不可少的?」这个问题时,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:
鳕鱼下蛋千万个,
母鸡下蛋只一个。
鳕鱼从不咯咯咯,
告诉你它做了什么——
所以我们瞧不起鳕鱼,
却褒奖母鸡。
这个故事只想告诉你,
广告是值得做的。
1955年,美国学者加德纳和列维发表《产品与品牌》一文。他们分析了产品和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不同,其关键是提出了品牌的形象和符号对于消费者的特殊意义,将产品和品牌从理论概念上区分开来。
这篇文章让奥格威大为激赏,他在美国广告协会年会上发表「形象与品牌」的演讲,大声疾呼将品牌形象应用于广告实战中。
他为哈撒韦衬衫创作的「戴眼罩的男人」,为劳斯莱斯写的「在时速六十英里时,这辆劳斯莱斯车内最大的噪声,来自它的电子钟」名噪一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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